揭阳试验区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市政府常务工作会议、全市电子监察工作会议精神,促进我区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根据《印发〈揭阳市电子监察系统第二、三期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揭府[2008]52号)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推进建设开放、动态、创新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目标,运用信息技术,创新行政监察方式,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构建反腐败的科技防线,促进建设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政府。
  二、重要意义
  电子监察对建设法治、服务、高效政府、反腐倡廉工作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一是监察方式的变革,有利于行政监察由事后监察为主转变为事前、事中、事后监察相结合。二是监察内容的深化,有利于行政监察由个人行为监督为主转变为个人行为与行政程序监督并重。三是监察手段的革新,有利于监察监督由软约束转变为硬约束。四是政府运行机制的创新,有利于行政许可实施由内部进行转变为公开操作。
  三、工作目标
  要围绕区委区管委的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以促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为目标,建成综合型的电子监察系统,并有重点地逐步拓展电子监察的内容和领域。电子监察系统通过对各级行政机关在办理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项目的受理、承办、批准和办结等各个环节的行政效能进行实时监控、预警纠错、绩效评估、信息服务、投诉处理,以达到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能力的目的。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区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组织领导,区成立电子监察系统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黄铭辉同志担任,副组长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许楚明、区委区管委办公室主任佘玉潮,区监察局、区委区管委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经贸局、区编委、区司法办公室为成员单位。
  五、实施步骤
  1.配备办公场地。选定一个专用办公场地,以便配置有关设备及由专人进行操作和监控。6月底前完成。
  2.购置硬件。根据需要购置有关硬件设备,由技术部门拟出具体预算,报区管委会。7月底前完成。
  3.人员编制。根据市的要求,该项工作需配备专职人员。
  4.清理和规范审批权限。要对全区政府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所有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包括省、市垂直部门)及其所有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事项原则上都要纳入电子监察系统。清理审核工作完成后,要对各部门审批事项的审批程序逐一进行梳理、规范,建立健全行政许可制度,确定电子监察的重点和环节,公开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清理工作由发展改革局会同区管委办公室进行清理。7月底前完成。
  5.人员培训。由于电子监察工作技术性强、工作新,因此拟组织对有关业务人员进行培训。8月底前完成。
  6.系统安装和调试。系统软件由省政府免费提供;安装和调试方面,我区拟参照市的做法,由电信部门负责建设。10月中旬完成。
  7.接入市网。由有关技术部门完成。10月底前完成。
  六、时间要求
  各单位一定要按照区制定的时间表完成各项工作,整个系统必须于10月底前建成交付使用,以备市验收。
  七、工作经费
  一是设备投入费用,由技术部门拟出预算后报管委会,由区财政负责;二是线路租赁费用,由被监察单位每月向电信部门交纳;三是工作经费,由区财政纳入年度预算,足额及时拨付。
  八、几点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建设电子监察系统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集中人财物力,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推进系统建设。要配合好区电子监察系统建设领导小组的工作,按要求做好联网链接、提供数据等方面的工作,以保证系统的有效运行以及监督到位。
  2.要形成合力。政府职能部门要各负其责,各审批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区直单位、垂直单位和省、市驻我区的有关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落实好各自责任,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抓好这项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配合系统建设和运行以及联络工作。
  3.扎实推进。要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切实做到全面推进、突出重点、上下衔接、环环紧扣,各项工作有效高效开展,系统建设扎实推进、按时按质完成。





主题词:监察 电子政务△ 方案 通知
揭阳经济开发试验区管委办公室 2008年7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