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崛起的重要保证。市委四届五次全会站在建设新揭阳的全局和战略高度,提出了围绕“一个目标”、打造“三个特色”、构建“二个保障”的发展思路,明确了十年赶上全省发展平均水平的目标任务和战略部署。试验区作为东部新城区建设的主战场,全区各级机关肩负着繁重而艰巨的任务。机关效能状况如何,直接关系到市委战略意图和区党委、管委工作部署的顺利实施,关系到既定目标任务的如期实现。
  2、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市委四届五次全会的部署和打造务实高效环境的要求,紧密结合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下大力气解决影响和制约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机关效能问题,力争在较短时间内使全区各级机关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履职能力明显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明显改进,大力营造“零障碍、低成本、高效率”的政务环境,建设人民群众满意的机关。
  3、基本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确保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和区委、区管委的重要部署,落到实处;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着眼于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与长效机制建设;坚持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全面提升机关管理和服务水平;坚持依法实施、规范运行,推进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坚持求真务实、高效便民,树立清简务本、行必责实的作风。
  二、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工作重点
  4、加强制度建设。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创新改革、强化职责、从严管理的要求,以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为目标,从服务发展、服务企业、服务群众出发,大力加强制度建设。按照整合、规范、明晰、简便的要求,对机关内设股室职能进行规范,优化工作流程,完善岗位职责,健全完善各种规章制度,明确办事规则,规范办事程序,明确各项工作的时限、质量和目标,确保各项制度、程序、标准落实到位。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岗位目标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办事公开制、持证上岗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一次告知制、重要岗位AB角制、否定报备制、首受负责制、部门会商制等制度,实现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机关效能建设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努力形成权责明确、规范合理、行必责实、违则必究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
  5、深化审批改革。按照“最大限度地方便服务对象、最大限度地简化审批程序、最大限度地提高办事效率”的要求,着重解决审批事项过多、审批时限过长等问题,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依法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环节,规范审批程序。积极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使行政审批的重心和实体性职权向窗口转移,实现窗口的行政审批从“受理为主”向“办理为主”的转变。实行审批主办部门负责制,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审批事项,要确定牵头主办单位,减少职能交叉、权力重叠、权责不清等问题。大力开展并联审批,建立完善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制度和重大项目跟踪服务制度,重点抓好市场准入和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工作。对已经取消、调整和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做好跟踪落实和后续监管;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评估实施情况。
  6、实施“阳光行政”。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方法,对项目审批、办证办照、批钱批物、执法处罚等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各服务窗口要通过服务指南、查阅本、公示栏、触摸屏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承办职责、承办事项、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事时限、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示范文本以及办事结果和办事纪律等,并在工作质量、服务态度、办事时效等方面作出公开承诺。拓展政务公开的领域和内容,增强行政收费、公务消费、政府重大投资工程预决算等财政管理的透明度,推动教育、医疗、供水、供电、通讯、环保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
  7、提高服务实效。进一步规范、简化办事程序,大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要以解决“事难办”为重点,积极推行上门服务、导向服务、限时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等形式,实行首受负责,推行并联办理。成立招商服务中心,打包办理投资者相关手续,落实政府在招商时的承诺。建立重点企业“绿卡”制度和涉企检查备案制,解决涉企检查多、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干扰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的突出问题。对基层、企业、群众反映的亟待解决的问题,要毫不犹豫“马上办”;对反映的一些老大难问题,要迎难而上“主动办”;对反映的重大问题或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要结合实际“上门办”;对不违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问题,要创新思维“灵活办”;对涉及面广、政策性较强的问题,要公开透明“依法办”。严禁以部门规章设置难办、不办、推诿的门槛,做到“零关系”办事、“零停留”办公、“零利益”服务和招商引资项目“零障碍”入驻。
  8、创新管理方式。扎实推进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在实现行政审批业务信息化管理的基础上,将对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的保留审批事项的监管一律纳入电子监察范围,建立科学合理的审批管理机制、规范高效的审批运行机制、严密有效的审批监督机制。要完善行政机关公众网站的建设,进一步整合网络资源,促进各个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和协同办公,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网上审批系统建设,逐步构建网上公文交换系统、网上办事大厅等新型办事平台,运用科技手段提供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实现办事提速提效、服务创质创优。
  9、改进机关作风。紧密结合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活动,强化执政为民理念,大力开展机关作风整顿活动,切实转变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执法作风和服务作风。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严格遵守精文简会的规定,严格控制会议、文件,倡导清新简练文风,统筹安排和尽量减少领导同志应酬性活动。
  10、严肃工作纪律。(1)严禁有令不行。不准出于部门和个人私利,对法律法规和区委、区管委出台的政策措施落实不力或消极抵触,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导致中间梗阻。(2)严禁办事拖拉。不得违反服务承诺制度,无故拖延办理时限;不得对群众需办的事项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不得在工作时间无故离岗、脱岗、串岗和不务正业;不得在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等和上班迟到、早退。(3)严禁吃拿卡要。不准利用职务之便接受被管理人或服务对象以各种名义安排的宴请、旅游度假及娱乐等活动;不准利用管理权限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或乱检查、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不准在管辖范围内利用职权在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学会等组织中为本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4)严禁态度刁蛮。不得对办事群众缺乏热情、态度冷漠;不得故意刁难服务对象、蛮横霸道;不得在办事过程中耍威风、高高在上。
  11、健全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法律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组织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形成监督合力。区成立机关作风效能建设领导小组,下设机关效能建设办公室,与区机关效能建设监督投诉中心合署办公。区委、区管委授权领导小组行使对效能问题的直接处理权,赋予区机关效能建设办公室、区机关效能建设监督投诉中心对机关效能问题投诉的直接受理和调查权。区机关效能建设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各机关开展效能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建立健全投诉有门、办理有效、有诉必查、查明必究的效能投诉工作网络和工作机制,开展效能综合监察和专项监察,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建立机关效能监督员队伍,从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投资者、新闻媒体和群众代表中聘请一批效能建设监督员,重点监督区委、区管委重要决策、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落实的效能情况,监督热点部门、热点岗位、热点环节的效能情况,监督投资者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把督查督办贯穿于效能建设的全过程,加大明查暗访、典型案件曝光和跟踪查处力度,确保效能建设取得实效。各地各部门也要建立行之有效的效能建设监督机制。
  12、强化责任追究。要制定和落实机关人员效能责任追究相关办法,全面实行执法责任制、失职追究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缺位、错位、越位等现象,加大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影响发展环境,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的追究力度,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对区直单位因管理不力,导致工作出现较大问题,造成较恶劣影响的,要责成该单位的“一把手”在区的大会上公开检讨。责任追究情况要与绩效考评挂钩,与组织处理结合。从今年开始推行上级驻试验区单位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实行中层干部绩效考核制度,加大惩戒力度。对群众投诉的违规违纪问题,要认真调查,一经查实,坚决依法依规处理。构成违纪的由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组织实施
  13、加强组织领导。机关效能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各地各部门必须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科学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健全长效机制,真正抓出成效。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区机关效能建设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督查。各地各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努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领导小组指导协调、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各级党政“一把手”是效能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负总责,亲自协调、亲自落实,切实履行好抓班子、管干部、带队伍的职责,带头勤政廉政,严于律己,作出表率,真正带出一支作风过硬、拼搏有为、群众满意的干部队伍。要加强舆论宣传,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参与效能建设的自觉性、主动性,营造浓厚的机关效能建设氛围,推动我区机关效能建设卓有成效地开展。

  (此件发至镇科级)




主题词:机关效能建设 决定
揭阳经济开发试验区党委办公室 2008年7月16日印发